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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港家事法案例:子女為香港居民,如何確定撫養費

November 13, 2017  |   Posted by :   |   內地涉港離婚程序   |   Comments Off on 涉港家事法案例:子女為香港居民,如何確定撫養費

作為處理香港和內地兩地的離婚和家事法的律師,我們關注內地在處理涉港離婚及家事法律的一些典型案例。以下案例的意義在於: 當子女為香港居民且居住在香港,而父親為中國內地居民且居住在中國內地的情況下,內地法律在處理子女的撫養費申請時,是否有管轄權?適用內地還是香港的法律確定撫養費?在這方面,本案具有代表意義。 案例名稱:李敏、李敏X訴區兆深撫養費糾紛案 案件焦點: 生父為內地居民,子女為香港居民,內地法院如何確定撫養費標準 案例指導效力: 最高法院出版物公布的參考性案例中確定的審判規則 案例發布: 國家法官學院《中國審判案例要覽》(2012年民事審判案例卷)收錄 判決法院: 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,民事二審 相關文章: 內地法院處理涉港離婚案件的管轄權 內地涉港離婚案件的送達 內地離婚案件中如何處理在香港出生的子女的撫養權 內地登記結婚後雙方均移居香港,內地法院可否受理離婚訴訟? 涉港離婚案件: 由香港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證明香港法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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