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離婚程序,法庭所收取的費用比較少,主要是律師費用。

香港离婚之法庭费用

(1)  離婚呈請書提交法庭時,法庭收取630港幣;

(2) 申請將案件排期審理時,如無爭議的案件申請排在特別程序,法庭收取630港幣;如果抗辯的離婚程序,法庭收費1045港幣。

(3) 另外,法庭蓋離婚印呈請書、暫準離婚令、附屬救濟命令時,按照蓋印文件份數收費,每多一份,收費28港幣。

香港离婚之律师费用

香港離婚程序如果委託律師代理,則需支出律師費用。總體上,無爭議的離婚律師費用比較少,而又爭議的律師費用比較多。

(1) 對於無爭議、無子女財產、且夫妻雙方配合辦理的簡單離婚案件,律師費通常幾千塊。

(2) 如果雙方有子女管養權、財產調整或贍養費的安排,但雙方能達成一致的協議,且配合辦理,則律師會需要就這些問題起草協議傳票給法庭批准,費用比以上最簡單的案件或稍稍多些,但總體上仍不多。

(3)如果不知道對方的地址,無法送達對方,需要向法院申請等報等替代送達方式,則費用會增加;

(4) 如被申請人對於離婚提出抗辯、或在子女管養、財產調整、贍養費等方面有爭議, 則需要通過對抗性訴訟解決,律師費用會比較多些。

有關香港離婚法律事務,歡迎咨詢YAN Lawyers離婚與家事法律服務團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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